省质监局高度重视福建宝协关于加强寿山石鉴定市场的监督的情况反映,于3月28日上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处室相关负责人及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一行6人到福建宝协秘书处开展调研并举行座谈会。福建宝协与会负责人、专家、行家,就当前珠宝玉石检测市场,特别是寿山石鉴定市场遇到的标准问题,向与会的省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作了具体介绍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福建宝协与会负责人、专家、行家认为,现行的与寿山石检测调整作用的相关标准GB/T16552《珠宝玉石 名称》、GB/T16553《珠宝玉石 鉴定》和DB35/T419《地理标志产品 寿山石》等,都不能满足证明产地的要求。目前唯一能证明原产地寿山石的方法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依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寿山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规划。国家质监总局科技司称:鉴定证书不能替代“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除了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土厅系统)、省宝玉石及贵金属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质监局系统)、省金银饰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省科技厅系统)等属于省质监局授权认可的产品质量法定检验机构外,其他的珠宝玉石检测机构(包括寿山石鉴定机构)均属于第三方检测企业。法定的也好,第三方检测企业也好,引用GB/T16552《珠宝玉石 名称》、GB/T16553《珠宝玉石 鉴定》等国家标准,必须按此国家标准的要求,准确填写检验结论(即所有名称的判断必须对应GB/T16552的珠宝玉石名称),不能随意填写如“寿山石/田黄石”等非标准名称。实际上,应用GB/T16553《珠宝玉石 鉴定》国家标准,只是证明珠宝玉石的矿物成分,而非证明珠宝玉石的品质和产地,人民日报已经多次报到提醒。
DB35/T419《地理标志产品 寿山石》地方标准,其适用范围很明确,即适用于国家质检总局依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寿山石。实际上,受限于资源和开采条件,自国家质监总局发布寿山石的保护公告至今,未有一家企业依法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资格。个别寿山石鉴定机构,一方面强调引用 DB35/T419《地理标志产品 寿山石》地方标准,鉴定有产地意义的寿山石,另一方面却不按寿山石的保护规定,绕过“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规划,直接出具大量的“寿山石/田黄石证”,误导行业和收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