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宝协主要职能有
协调 服务 自律 代表
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和实施品牌战略提高行业形象;
二是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律活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开展金银饰品珠宝玉石鉴定咨询活动促进消费市场规范;
四是发挥协调功能作用促进行业内部团结与和谐;
五是开展行业调研活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行业准确信息;
六是起草行业标准和接受政府委托起草行业性地方标准;
七是受理群众投诉并配合和协助政府执法部门打击行业个别企业的违法行为;
八是组织培训活动提高行业队伍素质和补充行业技术工人和营业员;
九是代表行业向政府反映行业企业情况,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
协会各项制度及规定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反映协会经济活动的情况及业务活动经费收支提供正确有效数据资料,要加强协会财务制度管理。 1、 正确、及时执行财政有关规章制度,会计要有连续的和完整的、正确的财务记录,使协会收支有合法性、合理性和经济性,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2、 财务人员要做到会计与出纳各负其责,分别岗位(包括兼办)以保证学会资金正确收支和安全。 3、 根据财务有关制度规定,依据不同资金渠道及时打印各种收款凭证,做到不误、不漏、不错,并及时正确与财政管理部门核对购入、核销、结存各种收款票据。 4、 出纳负责现金的保管,银行空白支票的管理,做到每月现金库存与会计财务相符,以及做到不以白条抵库,银行结余与开户银行帐务相符。 5、 会计人员负责资金核算,各种费用开支的审核及登记,做好凭证、帐单、报表的填制和保管。 6、 会计凭证、现金开支、银行转账支出,要有协会负责人(秘书长)签章认可。 7、 固定资产要有购入验收手续,财务登记,年终盘点,三项处理过程。对质变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要经有关人员(秘书长、经管及会计)共同核定后,制表由学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废出帐。 8、 一般办公用品以节约原则,随用随购,不积压,不浪费。 9、 年终要正确核算,编制年度财务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及有关上报上级统计数据,以提供正确、完整的数字指标。 10、 每年终和次年初正确无误结转财务指标,保管好旧账,建立新帐,做好财务档案管理。 二○○七年一月一日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员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福建省内的从事珠宝相关产业的企业; (二)拥护本会的单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入会程序: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 一、协会公章 主要用于发文与对外签订协议,由秘书长签发。 二、协会秘书处公章 主要用于处理协会内部来往信函,由秘书处工作人员请示秘书长后函复。 三、协会财务专用章 主要用于办理银行手续、日常财务工作。 四、协会各分支机构公章 主要用于各分支机构发文组织活动,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发。 五、协会印章管理 印章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管理人员外出时,应把钥匙交给指定临时代管人员代管。用印需经秘书长批准,每次用印必须认真登记,以备核查。印章一般不得借用,也不准携出办公室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秘书长批准。 六、协会印章使用要求 1、在盖章前,必须检查有无部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对用印的文件内容应认真阅览,不能不看内容就盲目盖印,以免出现差错。同时要认真检查存查的材料是否齐全。 2、盖印需由专人负责,所盖印章要端正、清晰,任何文件和信函的盖印,必须位置恰当。盖印时,其位置通常在文信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为确保文印的印迹清晰,使用的印油要均匀,颜色要正红,用力要适度,使盖出的印章端正、庄重、清晰。 3、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建立详细的用印登记本。每次用印,都必须进行详细登记,以备查核。 二○○七年一月一日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及本协会绩效,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协会活力,调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工作配合度,服从管理度(55分) 1.对领导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扣10分; 2.办事拖拉、积压文件、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扣10分; 3.在工作场所喧哗,妨害他人工作扣5分; 4.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伪造,制造事端扣10分; 5.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或做其它私人事情扣5分; 6.违反领导指示,情节尚属轻微者扣5分; 7.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扣5分; 8.被指派加班,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扣5分。 二、出勤状态(25分) 1.旷工1天扣10分; 2.请假1天扣6分; 3.迟到每次扣3分; 4.早退每次扣3分; 5.中途离岗每次扣3分; 工作人员每月如无以上情况加20分。 三、行为状态(20分) 1.不爱护公共财物扣5分; 2.不积极主动维护协会制度扣5分; 3.浪费公共财物扣5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打赤膊)扣5分。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协会有关规定执行,由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负责最终解释。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为使协会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协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更好地为行业会员单位服务。 副秘书长级以上的培训:主要有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综合技能的提高培训,从而不断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普通员工培训:主要有协会理念教育、各项制度、岗位技能、专业知识等内容。 新聘员工培训:主要有协会历史、协会文化、经营理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 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均按照工作时间的考核制度进行。 做好培训所需仪器设备、教材的申购和保管。 做好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 每年安排一次不定期培训。 二○○七年八月十日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工作人员任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会领导干部及人员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学习成绩;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务实实干的工作作风。 二、人员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推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活化、完善人员任用机制和模式,按需设岗、按岗任用、按岗取酬,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三、协会主要领导按《章程》规定,由理事会投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五年;一般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四、身体健康。 五、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协会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由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负责解释。 二<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