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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1年度会员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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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11-07-05
  • 来源:GAF
  • 作者: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文件

 

闽宝协[2011]011

 

关于缴纳2011年度会员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全体会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在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福建宝协紧紧围绕行业自律和为广大会员服务的宗旨,在过去的一年里,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各项活动,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好评,成为全国珠宝首饰行业独家AAAAA等级社团组织(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福建省民政厅)。

为保证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家民政部与财政部有关会费的文件精神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协会开始征收2011年度会员费。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收款单位:福建省宝玉石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福州晋安天骅分理处

    号:135801040000233

联系地址:福州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303

联 系 人:沈 

联系电话:0591-8781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