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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福建省标准金饰达标金店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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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09-04-08
  • 来源:G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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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业诚信体系 推动销售纯金活动

     一.加入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标准金饰专业委员会的标准金饰达标金店,保证建立金饰质量自查体系,该体系应包括:配备一名质检员和建立质检自查记录表。

     二.保证上柜黄金首饰来自正规的生产厂家或委托正规的厂家加工,保证首饰字印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1887的要求,有厂家名称、材料名称、材料含量等三项内容。

     三.上柜黄金首饰,单位自检或行业自律抽检被发现黄金含量不达标的,保证主动立即做下柜处理。未做下柜处理的,视自动退出本《公约》,并由福建宝协通过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公告。

     四.黄金首饰售价执行价费分离办法,即依据上海金交所前一日公布价和行业平均成本零售费率统一当日饰金基准价格,根据工艺和款式放开饰金工费定价。

 

     截止2009年4月7日,申报参加销售标准金饰并获得达标的金店有:周大福、周生生、金玉满堂、彩福、福辉、峰记、中国黄金、梦美迪、泰立、金象、利宝、金尔雅等。以此方式建立行业诚信体系,推动销售纯金活动,属行业全国首创。福建宝协定于4月13日(周一)15:00在福州最佳西方财富酒店二层檀香山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将邀请新华社及省内各大媒体记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