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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大会通知:请审议《标准金饰销售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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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08-06-17
  • 来源:福建宝协秘书处
  • 作者: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文件

关于召开会员大会的通知

(通讯方式)

审议《标准金饰定点销售管理办法》等

    

     根据部分会员单位提议,福建宝协拟通过定点销售“标准金饰”,实施黄金首饰的价费分离,确保黄金首饰的质量完全达到国家标准,以全面提高行业信誉。
    

      金饰的价费分离,第一是放开加工费,引发商家间的款式和工艺的竞争,促使企业不断更新款式,制造工艺越来越精美的首饰;第二是划定相同区域的行业平均成本(最低成本),阻止商家间的不正当竞争的发生,确保黄金首饰的纯度;第三是统一采用上海金交所实时金价结算办法,实现全省获得定点销售单位统一金价,以此体现黄金首饰的材料(黄金)贵重,相同纯度实现相同价格。
    

     推广销售“标准金饰”活动,通过媒体宣传,让故意用低纯度冒充高纯度或用“低金价”忽悠消费者的金店(或首饰店),在市场的自由竞争中予以自然淘汰!
    

     这是一次全面的黄金首饰质量(纯度)的自律性整顿,也是一次针对黄金首饰纯度与价格的行业性改革。根据部分会员单位的提议,福建宝协秘书处起草了《标准金饰定点销售管理办法》、《黄金首饰零售业各地区行业平均成本》、《黄金首饰销售信誉单》、《媒体宣传报道计划》等相关文件,请全体会员予以审议。审议意见,请于2008年6月30日前通过传真交到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发表意见,,表示同意。

附审议文件

   《标准金饰定点销售管理办法》.doc

   黄金首饰零售业各地区行业平均成本.doc

   销售标准金饰体宣传报道方案.doc

   黄金首饰纯度信誉单.doc 

 

主题词:会员大会 标准金饰  管理办法  审议  通知

抄送:中国宝协、全国工商联珠宝商会、本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     
抄报: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技监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经社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