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快看!纹路清晰、种好水足,专柜六位数起步,直播间粉丝价,错过今天再无同款……”屏幕那头的主播声情并茂、信誓旦旦,屏幕这头的粉丝们纷纷下单,以为捡到了天大的便宜。可很少有人知道,那只“天然翡翠手镯”,可能只是一块经过漂白、充填、染色的低档玉石
前不久,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政法机关办理的一起网络直播售假案,揭开了直播间翡翠销售背后的惊人骗局。
精心包装的“正规商家”,卖的却是假货
2024年7月至8月间,张某某伙同郑某某冒用他人信息,违规注册营业执照、企业微信等全套经营资质,精心打造出正规带货人设。他们在短视频平台开设直播间,将经过漂白、充填、染色等人工处理的低档玉石手镯,冒充纯天然翡翠手镯进行销售。
更恶劣的是,在交易过程中,张某某等人对部分已支付货款的消费者,直接采取拉黑、删除联系方式等手段拒不发货,非法占有消费者钱款。
应公安机关商请,龙亭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全面查明了张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经法院审理查明,两人涉案销售总金额达167180元,其中收款不发货金额12997元,张某某个人非法获利2.2万元。
一个案件,两重罪名
龙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赵云云介绍,该案包含两个相互独立又交织的犯罪行为:
一是销售伪劣商品。 将处理过的玉石谎称纯天然翡翠进行销售,实质属商品质量欺诈,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符合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
二是部分交易拒不发货。 在无履约意愿的情况下,收取货款后拉黑买家、拒不发货,其目的已转化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该行为单独构成诈骗罪。
办案法官指出,“以次充好”的销售伪劣产品行为与“非法占有”的诈骗行为,二者在主观故意、行为模式及侵害法益上均有本质区别。
最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直播带货乱象:门槛低、问题多
这起案件不过是直播带货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如今的网络直播带货,门槛实在太低。随便一个人有几百粉丝就可以拍视频开直播带货。低门槛与高收益的双重诱惑,使大量从业者蜂拥而入,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
《2026年直播电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99.63% 的受访者有过直播购物经历。消费者认为当前直播电商最突出的问题,依次是:商品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49.27%)、价格不透明或虚假促销(39.18%)、虚假宣传或夸大功效(35.80%) 。
很多主播自己都没亲自试用过产品,就在直播间把商品夸得天花乱坠。消费者出于对主播的信任下单,收到的却是质量参差不齐的商品,缺斤短两更是家常便饭。更让人头疼的是售后困难、投诉无门。
调查数据印证了这一现实:62.39% 的消费者在维权时遇到“各方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情况,43.21% 遇到“证据固定难”问题。
一些直播间甚至通过绿幕抠图、AI合成等技术伪造生产场景,冒充“工厂直发”“产地直销”。看似在果园、工厂直播,实则是在居民楼里临时搭建的场景。
检察官提醒:别被“家人们”冲昏头
龙亭区检察院提醒消费者,在直播间选购玉石、珠宝、贵金属等贵重饰品时,切勿轻信主播口头保真、低价捡漏话术,不要冲动大额转账下单,远离无实体门店、无权威鉴定证书的小众直播间。
其次,贵重玉石珠宝收货后,务必第一时间到线下正规权威玉石鉴定机构核验真伪,并留存直播回放、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全部维权证据。
此外,遭遇直播带货消费诈骗、商家拉黑失联、收款拒不发货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留存线索向市场监管部门、检察机关咨询求助,合法理性维权。
直播间里“家人”叫得再亲,也不过是生意。擦亮眼睛、理性消费,别让自己的信任和血汗钱,成了他人违法犯罪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