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文章正文

真金不镀,纳税岂能“缺斤少两” ——揭秘元江县阿墨金银楼偷税案

  • 浏览数:67次
  • 添加时间:2026-06-23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玉溪税务”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元江县阿墨金银楼偷税案件。经查,元江县阿墨金银楼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销售款未申报纳税、对公账户取得收入未足额申报纳税的方式偷逃税款,造成少缴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合计39.3万元。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元江县阿墨金银楼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3.3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疑点初现,申报数据与行业“黄金密度”不符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开展核查。经调查,阿墨金银楼地处元江县核心商业步行街,店面装修豪华,日常客流量较大。根据行业经营规律,黄金珠宝属于高溢价商品,其销售收入通常与地段流量、品牌知名度呈正相关。然而,税务部门在利用大数据开展核查分析时却发现了“矛盾点”:阿墨金银楼连续三年申报的销售收入、纳税金额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进项发票金额与申报销售收入差距悬殊,进销数据严重不匹配。

如此反常现象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结合举报线索与初步核查疑点,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元江县阿墨金银楼立案检查。

拨云见日,资金流揭开真相

在检查人员依法询问时,阿墨金银楼业主解释,现在珠宝行业不景气,主要是采取薄利多销经营模式。业主的解释明显无法排除金银楼进销数据严重不匹配的疑点。

检查人员决定开展资金穿透分析,依法调取该金银楼对公账户流水,业主、店长的个人银行账户流水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等进行比对分析。经分析,检查人员发现,该金银楼业主陈某个人银行账户、微信商业版收款码及支付宝账户资金流入异常频繁,呈现“小额、高频”特征,与黄金珠宝零售行业“现金多、个人转账多”的交易特点高度吻合。

据此,检查组决定突击实施实地检查。果然,检查人员在收银台电脑中发现了该金银楼的管理系统,系统中逐笔详细记录了包括客户姓名、克重、工费、实收金额及收款方式在内的实际销售情况,直观还原了该金银楼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的事实。

经与纳税申报情况做进一步比对,检查人员确认了该金银楼在经营过程中,通过私人账户收取销售款未申报纳税、对公账户取得收入未足额申报纳税的违法事实。

水落石出,隐匿收入终被罚

经查实,该金银楼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隐匿销售收入653.37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合计39.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元江县阿墨金银楼的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