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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发现我们公司存在大量现金交易,要求财务说明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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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26-04-27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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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税务稽查发现我们公司存在大量现金交易,要求财务说明情况怎么办?

小编回答:自查证据链,积极配合说明。

税务稽查查现金交易,千万别慌,我当年公司也被盯上过,那时候赶紧内部自查是最管用的,先从稽查通知书的时间段入手,核对票据、账册、税款情况,特别是现金收支的内部凭证,比如收款收据、支出明细、合同等,形成完整的“四流”证据链——合同流、业务流、发票流、资金流,现金交易没银行流水,更得靠这些证明业务真实性,不然容易被认定账外收入或虚增成本。

稽查人员问情况时,态度要配合,但别乱说,要求他们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和清单,当场清点签字确认,所有材料提供前先备份,现金交易按《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单笔或累计20万以上得报告,但稽查不只看金额,还盯发票合规和真实性,《发票管理办法》要求付款方必须索取发票,否则成本扣除都麻烦。

如果他们初步认定有问题,抓住机会陈述异议,提供补充证据,注意时限,比如5日内申请听证,实际操作中,我建议边配合边记笔记,必要时请税务律师把关,避免小事变大罚。

以后业务尽量走转账结算,《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也强制大额用银行,大现金交易风险太高,以当地税务局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