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增速不仅快于上年同期,也快于上年全年,一起从三大亮点来看消费新变化:
亮点一:服务消费较快增长,文体消费发展较好。1-11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4%,连续3个月回升,增速快于商品零售额增速。文体休闲服务类零售额保持两位数增长,网络影视等网上娱乐消费持续活跃,服务消费潜力继续释放。
亮点二:商品消费持续扩大,品质消费带动增强。特别是促消费政策效果继续显现,带动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7%和20.6%。此外,在消费升级带动下,美容化妆、金银饰品等相关商品销售增势较好。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1%、8.5%。”
亮点三:新型消费稳步成长,引领作用日益显现。特别是线上消费发展向好。1-11月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5.7%,增速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5.9%。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日益成为消费新热点,对消费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日益显现。1-11月份,全国乘用车新能源车市场零售量保持了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