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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包银”饰品冒充纯金典当 上海一诈骗团伙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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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添加时间:2025-07-31
  •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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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用“金包银”饰品冒充纯金饰品,在典当行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等4人分别获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下半年,黄金价格持续飙升。曾因犯罪入狱的李某某联系上同乡范某某,两人打算“干一票过年”。李某某负责搞“道具”,他从黑市购入一批特制金包银首饰,这些饰品以白银为基底,外层镀着真金,连专业典当师都难辨真伪。

2024年11月底至12月初,被告人李某某与范某某以“日结千元”为饵,诱骗李某、刘某某从外地来沪,专门针对典当行实施诈骗。李某某购买“金包银”饰品,开车接送和收取赃款,范某某担任盯梢和望风的角色,李某和刘某某则亲自出面,持这些假饰品冒充纯金首饰,向多家典当行进行典当。“金包银”饰品外观与纯金几乎无异,四人屡次得手。

然而,骗局终有破绽。2024年12月,当李某在闵行区一家典当行再次行骗时,警觉的工作人员将其当场识破并报警。李某被控制后,其他嫌疑人相继落网。

经查,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范某某、李某某经事先共谋,通过网络招揽被告人李某、刘某某,分别至多家典当行,使用“金包银”饰品冒充纯金饰品进行典当,骗取人民币共计16万余元。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范某某、李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范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检察官提醒,这类“金包银”诈骗案件并非个案,它利用了典当行经营贵金属的信任漏洞,从业者和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可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身财产安全:交易时严格查验交易方提供的正规发票、质量证书等凭据并核对身份信息,切勿轻信口头承诺;检测环节应通过一旦发现任何可疑交易,立即报案,早发现、早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