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消委会”)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显示,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时,商家承诺可以“以旧换新”,而当消费者提出更换需求时,商家以内部规定变更及成本差异为由拒绝,双方就此产生纠纷。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更换,福建省消委会发布意见称,商家不能以“内部规定”对抗公开承诺。
案例显示,2025年5月,高某在安溪县某珠宝店选购黄金饰品时,经导购推荐,以6000元价格购买了一款“一口价”黄金商品,导购承诺该商品后续可更换为克重黄金,高某基于此承诺完成交易。但当高某要求更换时,商家以内部规定变更及成本差异为由拒绝,称履行承诺会导致店铺损失。高某认为自身权益受损,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高某将所购一口价黄金更换为价值6000元的克重黄金。
福建省消委会发布意见称,商家承诺“一口价黄金可更换克重黄金”,这是双方交易中明确的重要附加条件。该承诺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商家单方违约无法律依据。消费者依法享有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权益,商家不能以“内部规定”对抗公开承诺。
消委会还发布维权指引提醒消费者,口头承诺风险大,为了避免潜在纠纷和风险,对于易引发争议的事项,务必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留存证据,以便维权时有据可依。商家的“内部规定变化”属于自身经营调整,不应将由此产生的成本或损失转嫁给消费者。诚信是商业经营的基石,商家作出承诺前应谨慎考量,一旦承诺,就应严格履行。